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浪漫愿他不要改。

[东凯] 蝴蝶(上)

起初不经意的你,和少年不经事的我。

 

小王老师第一人称,关于他十七岁时的故事。

可能有部分情节和事实不符。

 

BGM点我点我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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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飞鸟]

 

世纪末的钟声响起来的时候,我们都站在彻夜通明的长江大桥上。游轮比以往多得多,周身都亮着霓虹,缓慢而宁静地驶过去。人群开始倒计时,开始喊叫,开始鼎沸,然后新世纪的烟火璨然飞升,把夜空撕裂。

那时他从身后抱住了我。我们的世界并没有像谣传一般天崩地裂,燃烧后的火焰落下来,明明灭灭地落在长江里。他抱住我,他说,二十一世纪来了。

出门之前他喝了点酒,这会儿手心热乎乎的。他把滚热的手心贴在我的后背上,我隔着毛衣棉服,隔着皮肤,感觉到他血管里浓丽的鲜血。新世纪来临的时候人群全在鼓掌,全在拥抱,全在欢欣雀跃,于是他也抱我,他踩着新年的鼓点,把我揉进他怀里。

二零零零年的一月一日,我十七岁。零点零分八秒,我在他的臂弯里,余光看见天角挂着一丝纤柔的月牙。

两千年的月色,全都融进这纤细而清亮的一瞥。

 

他的酒吧开在江汉路上,并不显眼,要穿过一个巷口,尽头才是。不,我当然没有去过那里。我是在巷口对面的一家音像店里见到他的,离我家很近,我有时会去那里租碟看。那天我看见他,是个陌生面孔,坐在柜台里抽烟。我愣了下,问他,老板在哪儿?

他看了我一眼,把烟灭掉。他说老板喝高了,在里间睡着。我帮他看会店,你要什么?

我站在一盘花花绿绿的录像带前面挑选,满屋子都是发霉的气味,烟味,和打口磁带会有的味道。这家店的一半在地下,天花板很低,他就俯下身走了过来,接过我正拿在手里的那盘带子。

他看了一眼,阿飞正传。他说你这么小,不适合看这个,又说:“不常见你这样的高中生喜欢这种电影。”

对,我喜欢张国荣。我说。

他笑了一下,转身走进柜台里写租碟记录,把那根灭掉了,但还剩一半的烟夹在指间。他把带子递给我,在半空中顿了顿,他问我:“多大了?”

我犹豫了一下,回答他:“刚刚十七。”

他说,好。我不知道那个“好”指的是什么。

那时高三刚开学没几天,天气燥热,外面的树上还有蝉鸣声。校服衬衫在我身上就像个麻袋,后背上湿透了,全是汗。周五下午,我背着硕大的双肩包,在那间逼仄的音像店里第一次看见他。

我走出去的时候,上七个台阶。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就在我背后,他看着我,似笑非笑,若有所思。迈出门的那个瞬间,听见他的打火机清脆地一响。

 

直到很久以后的后来,我才明白。在音像店里那天,他用他掌心里那只黑色的塑料打火机,在我耳边轻轻打响,他点燃的是足以燎原的一颗星火。

而我是荣枯无尽、生生不息的原上草。

 

再见到他的时候,他告诉我他叫靳东。靳那个字是一个革右边加一个斤,东方的东。但他是个北方人。十七岁那年我对北方的全部印象,隐约只有山脉和长城,还有野马,还有荒野上奔波着狂浪的风。这些印象全部来源于语文课本上的边塞诗,铁马秋风大散关。

他那时问我,武汉的空气特别湿,你有觉得吗?

我说有,但是我喜欢。可我没想到许多年以后,我也成了北方人。我才知道,有一处立锥之地得以栖息,窗外是黄沙戈壁还是大江东去,拉上窗帘,其实都无甚区别。

那年我已经长大了。

 

我时常问自己,在我十七岁那年,他的出现到底意味着什么。那时,我把他当成乏善可陈的生活里的一个意外。一九九九年的夏秋之交,我上高三。我的生活里只有单词、试卷和练习题,堆在桌面上,雪片似的。我坐在课桌前,会错觉这样的生活永无尽头。

后来,他就出现了。一个北方人,来南方城市最繁华的那条街上开酒吧,他说,他是离家出走,奔波至此。江汉路当然不是他的终点,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终点在哪,或许有一天他就会离开,什么也不带来,也不带走——他不知道,他的模样让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很容易产生联想,联想到小说里的那些流浪者,那些末路英雄,联想到《阿飞正传》里那只没有脚的飞鸟。

我去还录像带那天也是周五,他不在那里。音像店的店主说靳东是他的朋友,他俩经常在酒吧聊天喝酒。听见我打听他,又说:“你是个乖学生,别招惹他。”

我穿着蓝白色校服长袖的样子着实像个乖学生。那时入了秋了,天渐渐凉下来,每一阵风过都听见落叶的声音。我从店里走出来,感觉到起风了——傍晚的风是带着刀的,第一刀割掉袖子,第二刀割上皮肤。

在凉透的晚风里,我看见他。

他骑着一辆陈旧的摩托车,从狭窄巷口里穿过去,经过我身边的时候,他回过头。他冲我笑了,一手离开车把,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,然后融进夜色里。

所以他是灰暗底色上,黯然销魂的一闪。

 

告诉我他叫什么那天,他也告诉我他的寻呼机号码。写完作业是十点半,我爸刚睡下,我轻手轻脚打开门,在他挂在客厅的外套口袋里摸到他的寻呼机。

我躲在卧室打电话给寻呼台,听着那边寻呼小姐清澈的声音,突然忘了我要说什么。她还在等,我说:“明天是周末了,我去找你吧。”

我想了这么久,就憋出这一句,寻呼小姐仍然温柔,她说:“请问就这些吗?没有了?”

那时我仰起脸看见浓墨重彩的月色,突然又沉静下来,我说没有了,谢谢你。

在那轮月亮慢慢上移的过程中,我一直攥着我爸的寻呼机。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会,因为它叮咚响起来的时候,我枕在我自己的手臂上,它麻了。我抬起头,看见屏幕上仍旧是简简单单的那个字——“好”。

 

周六傍晚朦朦胧胧开始下雨,我借口找同学问作业,撑了伞,去他的酒吧找他。经过红砖垒砌的小巷,被酒保拦在门外。他说这儿还没营业。

我知道他的意思是即使营业了,我这样的也不允许进去。于是我说,我找靳东。

酒保狐疑地上下打量我,半晌,肩膀被拍了一下。靳东就站在他身后,冲他摆了摆手。酒保走开,他就过来,伸手牵起了我的袖子。

他带我穿过这间黯淡的酒吧,灯光没开,有人在打扫。尚未营业的酒吧不算是酒吧,可以允许一个十七岁男孩的闯入。他把我带到屋角他的办公室里,同样也是他的客厅和卧室。他让我随便坐,问我吃没吃饭,我说没,我想着来找你。

他出去了,过一会,从后厨端过来一盘热乎乎的炸薯条,递给我。

 

他的办公室有个窗户,外面是酒吧大堂,平常拉着窗帘,什么都看不见,隔音效果也还不错,外面推杯换盏,传过来只剩下嗡嗡的鸣声。一九九九年的秋冬之际,武汉降温很快,十月底我就穿上了我的厚毛衣。我的体温偏低,到了秋天,手脚一直是凉的。他有时就把我的指尖揣进他的口袋里去。

我动一动手指,摸到他口袋里的烟盒。我没告诉他,他抽烟的样子很酷。他不把烟雾吸进去,就在嘴里过一下,立刻吐出来。他吐烟的时候习惯闭着眼睛,慢慢呼气,烟气就缭绕在他周身。他在那片烟雾里睁开眼,望着我。

那时我还不太懂什么是颓唐的美感,伍尔夫笔下荒草丛生的别墅,抑或是川端康成的雪国,我尚且没读过。但我在十七岁的某个傍晚,看见黑色的夜,看见白色的烟,我突然被那种美感所打动。他笑了,他问我,小孩儿你在看什么?

我走过去,他抽烟的时候从不站在我身边,怕熏着我,躲得远远的。我说,那我们现在算是好朋友了?

他又笑,我以为我问了什么特别天真的问题。过了挺久,他把烟按灭在玻璃杯里。

你说我们是,那当然就是。他说。

于是我每个周六傍晚出门,“找朋友问作业”的这个借口似乎心安理得了一些,有时我甚至真的来这里写作业。他到大堂里去照看生意,留我一个人在屋里,叫我不要掀开帘子。

我不可能真的听他的话。

我看见帘子外面的众生相,红男绿女,痴男怨女。故作矜持的女孩,自斟自饮的少年。我发觉到,我甚至能从他们的一颦一笑里看出他们的关系,是情人还是做戏,是真情还是偷情。那时,这扇窗成了屏幕,酒吧变成一部电影。

这种感觉很奇妙,外面是动的,而我是静的。我也总能在茫茫人海里找到他,人不多的时候,他就到里间来,和我聊天,问我想考哪个学校,问我未来的打算,或者窝在沙发上陪我看电影。人多的时候他也曾亲自去调酒,也曾灌下一整瓶,对着某个男人挥出拳头。有时他一时兴起,也会跑到台上去唱歌。

我听过一次,他唱摇滚,唱张楚的《西出阳关》。

——我站在戈壁上,戈壁很宽广,现在没有水,有过去的河床。

那时我总想到《阿飞正传》里张国荣说到的那种飞鸟——有一种鸟没有脚,所以它不会停留,飞到累了就在风里睡觉。而他也说过他不会留下,有些人的骨头里有血,血里有火,他的路途永远有始无终。

我说,那你能带着我吗?

 

一九九九年底,我的耳边总听到一些传闻——二十一世纪的太阳永远不会出现,灾难将至,我们将在九九年的最后一秒钟灰飞烟灭。他说好啊,那也好,世界在一瞬间毁灭,情人和仇人都同生共死。

但他那个愿望并没有成真。元旦那天凌晨,在武汉长江大桥上,有人放响了一个拉花,他踩着遍地红色纸屑抱紧我。那是他第一次抱我,他凑在我耳边说,新年快乐。

他还说,如果我有一天要走,我不会带上你的。

 

我不会带上你。但是等哪天你自己会飞了,可以来找我。

 

 

 

tbc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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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凯无罪,ky拉黑。如果你批评我,我会骂你。

 

相信我有朝一日会更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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