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浪漫愿他不要改。

[东凯] 蝴蝶(中)

起初不经意的你,和少年不经事的我。

 

小王老师第一人称,关于他十七岁时的故事。

可能有部分情节和事实不符。

 

 

 

 上文:【飞鸟】 

 

BGM点我点我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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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浪潮]

 

零零年的寒假,我接到父母的消息,我高中毕业之后有了着落。那个着落不远,也在江汉路上,是一家地下一层的新华书店。那时我走进家门,听见厨房里的炒菜声,我妈在咳嗽,然后说王凯你过来,我跟你说个事。

这个“事”,几乎安排妥当了我从十七岁到七十岁的全部人生。

那天晚上我躺在自家床上想了一宿,醒过来,答应了。我妈那时的表情就好像早就料到我会答应。再回到书房去,把那只沉重的书包打开,里头的练习纸突然就变得有些面目可憎。它们失去了意义。

我把它们丢到一边,转着笔,望着窗户发呆。

曾经我的班主任说过,不是每个人都能见到山川湖海,多的是街头巷尾。且未必只有山川湖海才是归宿,这是一种无奈,其实也是一种常态。

我在十七岁的春天把心里渗出的所有不甘嚼碎了,吞下去,然后接受了这个安排,等到毕业了,就去穿上书店的红马甲。没有一个十七岁的年轻人不想走远一些,但我不想让四十岁的我仍然一无所成,走不动路了,再回头记恨十七岁的我。

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,说服了我自己,我心安理得。

直到那年夏天,我坐到他的摩托车上。

 

他说你想飞起来吗,那就抱住我,然后闭上眼睛。

我没听清他讲话,因为我耳边全是呼啸而过的狂风。我毕业了,秋初正式上岗工作,于是那个夏天变得过于清闲。爸妈从给我安排好岗位那天,就不太再管我去哪,虽然我本身也不会去哪。亲朋好友都说,王凯这孩子,很乖。

做过学生的人应当都明白,没有一个坏孩子愿意做乖学生,然而,几乎每一个乖学生都曾经幻想过,可以做一天坏孩子。每一只家雀都艳羡过候鸟。

他锁了酒吧的大门,跨在他的摩托车上,我伸出手抱紧他,车呼啸着穿过巷子。他在空无一人的夜路上加速的时候,我有些害怕,把脸搁在他的肩膀上。他带着我,经过那些窸窸窣窣、郁郁葱葱的行道树,还有晴川阁,黄鹤楼。

穿过马路的时候我在空气里嗅到暴雨将至的气味,湿漉漉的,有一点灰尘的气息。我抱着他,迎面吹来的风让我不得不闭上眼睛,我问他:“你要去哪里?”又说,要下雨了。

像是回应我说的这句话,云层里轰隆隆地开始响,我抬起头,看见电光火石。一条火光从天边垂直劈下来,雨就大滴大滴往下落。他额的头发被雨水淋湿了,贴在额前,往下流水,他回过头,告诉我,别怕。

他的摩托车从雨幕里穿过去,错觉里,我在穿山过海。我的衣服湿透了,他的也是,所以我们贴在一起,几乎就是皮贴皮,骨贴骨。我不再问他要去哪了——我前十七年的生命像是一个哑谜,坐在他的车上那一刻,我才把自己揭开。我渐渐直起身,让雨水垂直灌在我的衣领里,我对他说:“我不想留在这儿,我不想一辈子就这么算了。”

“那你想去哪?”他问我。

我说我不知道。

但就是想走出去看一看,越远越好,最好能够飞起来。

他笑了,他说:“你不要跟我学,我没什么好。出去你就后悔了。”

“我没有。”我把手臂环在他腰上,“后悔就后悔,我是想,人一辈子总该勇敢一回。”

他没再回答,过了一会,突然告诉我,坐稳了。

摩托车飞过坡顶,几乎离地,从那条下坡路上一冲而下。我感觉到自己离开地面的时候,抱他抱得很紧,心里却不害怕,而是欣喜。欣喜那一刻终于有什么云开雾散,透过黑夜,我看清我自己。

他不是拨开云雾的那只手,也不是云,他是一阵路过的风。

 

下到坡底我看见一条翻涌的江流。

这条江我与它朝夕相处了十七个昼夜,就像熟悉自己的血管一样熟悉它,但这一刻我突然变得不认识它。它是沉默的,也是狂躁的,江水里溅起的雾扑面而来。他停了车,拉起我的手,把我带到岸边。我的睫毛上都滴着雨水,他抬起手,擦了一把我的脸。

他的手有些粗糙,可是真热。他说:“我有点不舍得走了,怎么办呢。”

我想说那你留下来吧,犹豫了一下,就硬生生咽了回去。我没理由自己试图飞起来,飞得远远的,却让他为我留下。

他压低了声音,用气声喊我名字,喊了好几声,王凯啊,王凯啊……

我闭上眼,忽然抱住他,吻在他的唇角上,那一瞬间我错觉我自己好像跌入江水,又好像腾空而起,无比沉重,又无比轻盈。他在我的唇边叹气,然后抱紧我。雨停了,一股风吹过去,天就慢慢放晴。

 

人间如梦,一樽还酹江月。

 

想当演员这件事,实际上,十七岁那年我的印象还很模糊。我对演戏这件事的兴趣,来源于我看过的那一摞一摞录像带,美丽的光影,美丽的人像,他们说着迷人的台词,张扬着迷人的肢体。但那时我知道有这样一座山,却不知道通向那座山的路,似懂非懂地,就朝那里去。

父母根本没把我这想法当回事。

工作之后我与父母的第一次争吵,源自一批放错位置的书。那天我上夜班,凌晨一点,我把外面刚拆封的书分门别类放好,按照笔记本上的规范,放到合适的书架上去。可那天我大概是睡少了,白天又热,到了晚上整个人脑子里乱糟糟的。当时我没发现,错误出在第二天一大早,开了门,顾客进来挑书,才发现书架和书驴头不对马嘴。

那时值班的是我爸曾经的同事,一位还没退休的叔叔。于是店面临时关了门,书全部拿下来重新摆放。这事他知道了,我爸也就知道了。

我从夜班之后长久的补眠里醒过来,是中午,家里没有炒菜声,也没有我妈在咳嗽。我打开房门出来,却发现他俩都坐在客厅里,我爸先开口,说,醒了,昨晚想什么呢。

本身只是一个工作失误,道个歉,扣一些工资就罢了。但不知道为什么,那一瞬间我的脾气突然就争先恐后扑上来,噎在喉头,除了脾气还有些委屈。我自己都不懂我是在委屈什么,那股情绪噎得我呼吸促急。

我挥了下胳膊,就把桌上的凉水壶打到了地上。十七岁的蛮力是很大的,眼见它在我眼前碎成一朵玻璃做的花。我说,我真的不想一辈子过得就像你们一样。

这话可以称得上是大逆不道。我那天脑子里全是一团浆糊,直到被我妈推出家门的时候,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,再回过头,那扇门已经在我眼前合上了。她关门的声音并不重,甚至不像是生气,但我听见了落锁,咔哒一声。

我站在门前愣了一会,慢慢转过身,往楼下走。

那天我离十八岁还差一天零一个下午。

 

于是那天晚上,我睡在他的酒吧里。

我在我家楼下的公共电话亭里给他打电话,我说我跟我爸妈吵架了,你能收留我吗。他那边顿了顿,听得出背景有嘈杂声,像是什么人在猜拳。我刚想问他是不是不方便,他说话了,他问,你在哪,我去接你。

我说不用了,我自己过去。还没走到酒吧就看见他站在巷口,他顺势搂住我的肩,带我往里走。酒吧还没开始营业,但今天扫地的人也不在,大堂里坐了三五个年轻男人,在吃着东西玩牌。我有些好奇,偏过头去看了看他们,被他一把挡住。他没解释,直到进了里间,关上门。

他跟我简单说了这些人的来历。

从前在北京胡同里,那群骑竹竿乱跑的男孩子从来都分帮派,小时候拿石子打架,长大了拿拳头打架。靳东说,那群年轻人是当年对立的那个帮派里的,前两天在北京,他的哥们把人打了,前脚给人打的头破血流,后脚撒腿跑了。于是这群人不知道从哪找过来,不远万里从北京找到武汉来,找靳东要说法。

“好吃好喝哄着就是了,哄几天就走了,还能要什么说法。”他笑了笑,打开冰箱,给我倒了杯可乐。

我也笑,靠着他的肩,可乐喝了一口就放在那里。家里的那场争吵弄得我浑身都累,我也不知道落锁的那扇门什么时候可以再敞开。我说东哥,我有点累了,想睡会。

他吻我额头,从热水壶里倒了热水,兑温了,让我擦洗身子。天虽不那么热了,可还是闷,我从家里走来这里,走的一身一头都是汗,黏糊糊的。他把盆和毛巾递给我,问我,要我回避一下吗。

我抿了抿唇,说不用,停了下,又说,也好。

他轻轻合上门出去,隔着门板,能听见外面那群人和他说些什么,高声讲话传过来都变成絮语,听不太清。我收拾好自己躺在他的床上,面朝墙壁,那上面有他用烟蒂烫出来的印记,还有他用铅笔抄写的歌词。他喜欢摇滚,我看见他在墙上写,我要从南走到北,我还要从白走到黑。

我有这双脚,我有这双腿,我还有千山和万水。

屋子里光线昏暗,拉上了窗帘,傍晚就真成了午夜。我盖着他的被子,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,朦朦胧胧感觉到他回来了,坐在我身边望着我。我那时半睡半醒,却能透过皮肤,触摸到他的目光。

清透、温柔,又有些凉意,像一把将融未融的雪。

 

 

tbc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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